2008年5月11晚上到12日早上,我经过一个晚上的睡觉醒来,准备上班时发现我的钱包和新买的手提电脑不知去那里去了,于是有种不好的预感在我心里产生,家里虽然没有乱七八糟但是我肯定我的钱包和手提都被人偷了,于是仔细一找我老婆的钱包也不见了,于是我们马上报警,银行卡马上挂失,但是不幸已经发生我的银行卡全部的钱都被当晚取出了,公安局来人拿着数码相机照了几张相片,带我去警局作了一下记录,下午又叫我去作了一下笔录,根本就没有问过小区的保安还有附近的情况,就这样早早了事了,
今天是2008年5月18日了,一个星期过去了警察没有一点音询,如果没有什么线索也就算了,但是谁人都知取钱是要去银行和ATM机的,都会有录像的,可以找到取钱的人的图相,警察也说会查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都没有接到叫我去查看取钱人的录像,到目前为止我都不知取我钱的人是不是我认识的人,都过了一个星期了就是这种速度找到那个人钱也很难追回来了,
虽然我被偷的钱和物加起来才两万多元,对于一个公司或是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一个普通打工的人来说已是一年不吃不喝才能存到的钱了,最可气的就是广州公安局了到现在都不让我看一下取我钱的人是谁,不知他们有没有在帮广大群众工作,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很惨,他们是倾家荡产,对我也来说这个日子也很惨因为我所有积蓄和我才买的手提补偷了,在这里我要赞赏那些抗灾的人们,我也在我最困难的情况下捐出了50元钱,同时我也要批评一下公安局的某些工作人员,他们在作什么?在为人民服务吗?